索 引 号: | 112202847925610496/2023-0591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26日 |
标 题: | 磐石市调整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6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47925610496/2023-0591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26日 |
标 题: | 磐石市调整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6日 |
磐石市调整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信息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中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要求,对磐石市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出租车行业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出租车企业2家,即磐石市诚信出租车有限公司和磐石市个体出租车协会,截至2022年底,我市共有出租车513台,其中诚信出租车有限公司下属200台,市个体出租车协会313台,承包人和个体车主在履行公司及协会的相关规定和义务后,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我市现行出租车运价是1997年制定的,起步价5元,每超1公里加收1.2元,2012年将基价里程由3公里调至2.5公里。
二、调价理由
我市的出租汽车行业对于方便市民出行、缓解就业矛盾、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断上涨,出租车运营成本上涨,收入降低,行业服务质量提升缺少动力,行业职业吸引力持续降低,区域性打车难问题逐渐凸显。驾驶员至较远区域经营基本处于亏损状态,议价、拒载多发,也时有乘客和司机因运价问题产生矛盾争吵。我市出租车运价已有10余年未作调整,现行运价已不适应目前城市发展需求,根据市场供求、出租车行业现状、司机成本收益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出租车运价,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调解不同群体的乘车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
2.《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
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吉交联发〔2020〕53号)
四、成本调查结论
根据《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磐石市“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的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运营单位成本为1.565元/每车公里,载客率为65%,单位载客成本2.408元/每车公里。
五、调整方案
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衔接外县市价格水平,基础里程价5元不变,基础运价1.2元/公里不变,基础里程拟由2.5公里调整为2公里。
六、其他相关问题
1.市交通局组织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做好计价器调整工作,在调整计价器过渡期内,已调整的出租车按新运价执行,未调整的按原运价执行;对运价标准进行明码标价,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计价器累计里程费,四舍五入后以整元计费。
3.要突出抓好出租车计价器的管理,禁止以任何理由不打计价器,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收费行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出租车行业不开发票、拒载乘客、漫天要价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七、价格制定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磐石市政府综合楼413室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0432-65237608
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省龙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98号C15栋2202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3756186800
邮箱:841332630@qq.com
九、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社会各界人士。
十、公众提出意见时间和方式途径
2023年6月26日—7月1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人、来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方案的意见及建议。联系方式详见第七条、第八条。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