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847925610496/2023-08477 |
分 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磐石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1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847925610496/2023-08477 | 分 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磐石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18日 |
磐石市诚信出租车有限公司、磐石市个体出租车协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有关规定,在成本调查、价格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将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由现行5元/2.5公里调至5元/2公里,每超1公里加收1.2元。
请市交通局组织出租汽车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做好计价器调整工作,在调整计价器过渡期内,已调整的出租汽车按新运价执行,未调整的按原运价执行;对运价标准进行明码标价,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