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52652X/2020-16616 |
分 类: | 校园安全监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磐教安字〔2020〕4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15日 |
索 引 号: | 01352652X/2020-16616 | 分 类: | 校园安全监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磐石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磐教安字〔2020〕4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15日 |
磐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教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磐石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3日
全市教育系统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长春“11·10”、通化“12·21”、安图“12·22”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教育局决定从 2020 年 1 月 1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吉林市教育局工作安排,以有效防范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以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为载体,强化校园交通安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综合治理,推动校园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的校车。
2.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
(二)强化会商联动
1.分析研判形势。各校、园(含民办幼儿园,以下同)要对本单位近 5 年来冬季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全面深入梳理,总结规律特点,分析事故成因,查找工作短板漏洞,制定针对性措施。
2.超前检测预警。今年冬季气象异常,冰冻暴雪天气频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增加。各校要与属地公安、交通、应急、气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天气信息,提前发布预警和提示,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做到有的放矢。
3.加强指挥调度。遇有预测外突发情况,各校(园)要及时对接公安交警和应急部门,充分发挥应急指挥调度作用,加强情况、信息调度,确保第一时间上传下达。
4.强化应急救援。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各校(园)要与应急、公安、交通、卫生健康和应急(救援)等部门加强协调,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防风险、保安全。
(三)开展校车安全整治
根据购买校车服务协议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监管协议,磐石市吉晟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对校车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依据本方案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市校车办对校车公司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管。各校、园对校车安全运营进行监督,有权制止校车的违规运营行为,并对乘车学生及幼儿进行安全乘车的宣传及教育工作。
1.开展校车基本情况核查。核查校车服务提供者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制度,是否落实“一车一档”台账、校车日常维护、跟车验车等要求,是否实施校车运行动态监管,是否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整治全员安全责任制不完善、监管制度流于形式、工作走过场、隐患不整治、风险管控不到位、应急处置简单化等问题,切实提高整治安全水平。
2.严格校车和驾驶员审核。审核校车驾驶员资质情况,清查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看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条件,是否熟悉运行路线的交通状况、气候条件、沿线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等情况,是否具备对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驾驶能力,是否具备处置交通、汽车燃烧等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重点整治无驾驶证、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素养不高、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切实提高校车驾驶员安全保障能力。
3.强化校车安全运行管理。看是否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是否悬挂有效校车标牌,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重点整治校车“带病”运行、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安全设备不配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超速超员等问题,坚决取缔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小型面包车、低速厢式货车等“黑校车”,坚决打击非法营运和非法接送学生(幼儿)等行为,杜绝违法违规和存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驶入路面,切实打牢校车运行安全基础。
4.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看是否做到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 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校车安全,是否制定完善校车安全接送方 案,是否与校车企业(车主)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是否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开展校车安全乘坐教育,是否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加强学生乘车上下学管理、是否完善乘坐校车学生登记和交接等制度,是否加强自有校车和通勤车及驾驶员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安全责任“悬空”、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监管失察、安全措施失效等问题,切实提高师生全员安全素质。
5.排查校车运行道路安全情况。看是否完善校园周边、校车运行关键路段防冲撞、隔离护栏、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是否加强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动态监控,是否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是否及时消除校车行经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四落实”。重点整治安全设施不配套、上下学拥堵和秩序混乱、危险路段安全防范不到位等问题,切实保障校车运行安全。
(四)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1.对校门及校园周边道路、设施等交通状况开展核查。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要向当地政府及公安、交通等部门进行通报,开展整治工作。
2.加强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指导,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学校集体出游等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研学活动要重点做好师生乘车的安全教育。
3.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在校内推广应用校园门禁控制系 统,严格校园车辆出入管理。在校内合理施划停车场地,实行人车分流,教工车辆与学生上下学错时通行,减少校内交通安全风险。
4.协调公安交管部门科学规划设置校门及周边路段交通标识、标线、缓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适当增加校园周边道路监控设施,对行经校园周边车辆超速等违法行为实施动态实时监控。在校生(幼儿园儿童)上学(入园)、放学(离园)等重点时段的校园周边重点道路,增加交通巡逻和疏导力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级成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实施方案,各校要积极与本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方式方法,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整治行动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强化宣传曝光。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形成强大宣传
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有针对性开展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驾驶技能知识普及宣传,提醒驾驶人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校车服务提供者、社会各界对校车安全的重视。
(三)严肃追责问责。整治行动期间,各校要严格工作标准,依法依规惩处违法违规问题,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从严追究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各校将本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存档,并于开学初报教育局学校安全法规科;校车公司从 2020 年 1 月 13 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整治行动阶段进展情况;3 月底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陈雷,联系电话65220322,廉鑫,联系电话 65225855。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