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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磐石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磐石市政府门户网站(www.panshi.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或本单位的网站(http://www.panshi.gov.cn)上查阅,还可以在磐石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磐石市档案馆,磐石市人民路1633号西辅楼一楼)进行现场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磐石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磐石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两种形式。磐石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中心电话:0432-65223720,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00)。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产生之日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磐石市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磐石市政府服务中心六楼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2-65251229
  传真号码:0432-65251229
  邮政编码:132300
  电子邮箱地址:psswsjzhk@163.com
(三)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psswsj@163.com)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申请地址http://xxgk.panshi.gov.cn/ysqgk2015/sqcl/。
  申请时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的格式将内容要素填写完整后发送。通过电子邮件等互联网渠道提交的申请,办理时间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的受理。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直接答复所申请的公开内容。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中确定的原则和标准执行,并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税【2021】16号)要求,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 (印)制的财政票据,纳入预算管理,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网站(http://xxgk.panshi.gov.cn/xxkh_2546/)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加以解决。
     磐石市卫生健康局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