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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84013526693J/2023-04469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标      题: 关于《松山镇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发〔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284013526693J/2023-04469 分  类: 农业丶畜牧业丶渔业 ; 通知
发文机关: 松山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4日
标      题: 关于《松山镇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松政发〔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7日
                           关于《松山镇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

根据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松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松山镇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过渡期内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实施雨露计划补助,并将补助范围扩展至农村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家庭。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即每学期之初,统筹部署一次雨露计划工作;下发一次专项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每学期补助后,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建立补助台账;开展一次明察暗访,确保各个环节落实落细,做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补助对象

2023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受益对象为在脱贫过渡期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及农村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有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在校就读或虽未在校但未实际辍学的学生。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118218。各行政村、社区落实责任,统筹部署雨露计划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雨露计划政策宣传,加强排查审核,全力做好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工作。

(二)审核公示:219430。各行政村、社区,要组织人员逐村逐户摸底排查,采取多种手段及时帮助学生取得就读证明,精准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确定后,再拟补助对象所在的村、社区显要位置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填写举报电话。

(三)发放录入:51531。各行政村、社区,将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名单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后,由镇级乡村振兴办公室统一汇总审核,后报市乡村振兴局审定,财政局按国家确定的补助标准精准发放到位,并迅速组织与补助对象开展发放确认工作,相关补助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补助人数与录入人数相一致。

(四)总结上报:61618。各行政村、社区认真填写附件内容,并将学生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进行复印,严格按照“四个一”要求,自行归档留存相关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雨露计划工作涉及脱贫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切身利益,也是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中之重工作。各行政村、社区加强排查,精准确定补助对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抓好政策落实,坚决杜绝漏补错补问题,实现应补尽补。

(二)从严监管。各行政村、社区要将雨露计划纳入本地稳岗就业范围,通过推介专场招聘会、校企对接、就业推荐等方式,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公示公告。各行政村、社区要严格落实10日的公示要求,标注好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

 

1.雨露计划补助汇总表

2.雨露计划村级公示公告

3.雨露计划镇级公示公告

4.镇级雨露计划复审确认

5.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

6.雨露计划在校就读证明

7.无雨露计划情况说明

8.自愿放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声明

9.雨露计划补助确认单

10.雨露计划补助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