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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26060/2020-0887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1月27日
标      题: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7日
索  引 号: 013526060/2020-0887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1月27日
标      题: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7日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磐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磐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磐石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和监测报告体系,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能力,加强部门协调,联防联控,及时沟通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工作措施及职责

  (一)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制度

  成立磐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磐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区(含区域内省、吉林市在吉单位、驻军、武警部队)不分行政隶属关系,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社会层面防控

  1.强化外来人口排查。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手段排查来自武汉等疫区的人员,及时掌握外来人群数量、分布等情况;市教育局负责提供近几年考入武汉市的学生名单;上述信息汇总到市卫生健康局后分发到各乡镇街区。各乡镇街区通过自查和利用各部门单位提供信息进行摸排核查本辖区来自武汉等疫区的人员,同时发放“致武汉返吉林市老乡、武汉来吉林市同胞的公开信”。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对其进行健康管理服务。

  2.监督实施居家观察。各乡镇街区对重点地区来我市人员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在村委会(社区)的监督下居家观察14天,同时各村卫生室(城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监测体温,及时掌握其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症状者由乡镇卫生院按照传染病人转运有关要求,由医务人员护送到磐石市医院发热门诊,立即实施临时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检查及治疗。

  3.全面实施交通道口卫生检疫。磐石西(朝阳山高速口)、磐石南高速口、明城高速口、吉草高速口由辖区政府、公安部门、辖区卫生院负责实施交通道口卫生检疫;取柴河、呼兰、松山、朝阳山、宝山、烟筒山(长阿线)、吉昌(双阳至吉昌入口)公路入口由辖区政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辖区卫生院负责实施交通道口卫生检疫;发现有来自武汉疫区疑似症状的人员,辖区乡镇卫生院按照传染病人转运有关要求,由医务人员护送到磐石市医院发热门诊,立即实施临时隔离留验。火车站、客运站对所有进站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发现有来自武汉疫区疑似症状的人员,由磐石市医院负责护送至发热门诊。

  4.严格落实消毒杀菌措施。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供销联社、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别对所有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落实消毒频次,保证消毒效果,保证通风良好。磐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消毒杀菌工作。

  5.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照职责严格管理畜禽市场,禁止在城区出售未经屠宰检疫的动物产品。

  6.加强大型活动管理。全市范围内原则上严禁组织大型活动,各乡镇街区政府及行业部门负责告知及审批备案管理,要求参加大型活动人员自觉佩戴口罩,由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外来人员进行测温、筛查。

  7.鼓励群众举报。由市委宣传部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举报电话0432-65223645。由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要求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做好登记,以最快方式进行报告。

  (三)加强专业防控和救治

  1.严格落实责任。实施全过程、全领域、全时段专业防控,细化实化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措施。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疾控中心做好防控工作,监测疫情发展,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磐石市医院为我市定点医疗救治机构,组建医疗救治专家队伍,启动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实施隔离和救治工作。做好防护服、口罩、药品、医疗设备等物资储备和救护车辆的配备工作。

  2.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织密织牢病例监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两张网”,强化疫情网络直报,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2小时内报市卫生健康局和市疾控中心,任何人不得隐瞒疫情。

  3.严格实施隔离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病例,依法采取隔离措施,相关密切接触者要追踪到位,防止疫情远距离传播和扩散蔓延。

  (四)加强娱乐场所管理。旅行社、文化旅游、娱乐场所全部停止营业,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告知和监管,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

  (五)强化舆论引导。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打击网络谣言,正面报道防控信息,及时应对舆情。

  (六)做好保障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所需资金保障工作。

  (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通风,特别是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

  (八)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街区政府、各行业部门积极配合,通过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责任措施,一把手亲自抓,责任到人。

  (二)做好统筹谋划。各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严禁互相推脱、推诿扯皮。

  (三)严肃责任追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对于措施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