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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526060/2015-0852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标      题: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停耕地和还林地后期管护的通知
发文字号: 磐政办函〔2015〕27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索  引 号: 013526060/2015-0852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标      题: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停耕地和还林地后期管护的通知
发文字号: 磐政办函〔2015〕27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强停耕地和还林地后期管护的通知

   磐政办函〔2015〕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安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年初以来,在压力大、困难多、林农矛盾突出的情况下,经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全市清收还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近期,经市林业部门调查发现,除取柴河镇外,其他乡镇(街)不同程度的存在复耕、还林面积不足、间种农作物、造林初植密度不够等问题。为巩固今年清收停耕还林工作成果,加强停耕地、还林地后期管护,依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福安街道会同林业、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已确定实施停耕还林的林地加强检查,禁止继续耕种和违规间作,凡是继续耕种或违规间作的,将采取喷洒农药或铲除青苗等办法予以清除并依法查处。依法严厉打击毁林复耕、拒不交还非法占用林地的当事人。

二、对已还林的地块要严看死守,成立由乡镇村干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等组成的看护队伍,按区域落实看护责任,依法阻止强行复耕行为。

三、对还林面积不足和造林初植密度不够的,要组织进行雨季补植造林,保证还林苗木的成活率、保存率达标。

四、属地政府、公安派出所、林业派出所及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组成联合专案组,依法查处知法犯法、屡教不改的霸王村、霸王户,切实保证还林效果。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