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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3526060/2015-1445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8月17日 |
标 题: |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磐政办发〔2015〕16号 |
发布日期: | 2015年08月17日 |
索 引 号: | 013526060/2015-14456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5年08月17日 |
标 题: |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石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磐政办发〔2015〕16号 | 发布日期: | 2015年08月17日 |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磐石市淘汰燃煤小锅炉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磐政办发〔2015〕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磐石、明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办、局,各相关单位:
《磐石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磐石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和《吉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吉市政发〔2014〕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有效改善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快建设“生态磐石”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强制淘汰城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含窑炉等设施,以下统称为燃煤小锅炉)。为保障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目前,我市城区内70余个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95%以上都存在环保不达标、部分设施设备老化、污染物排放量大和锅炉噪声污染等问题,成为城区环境污染和群众上访的重要因素之一,严重影响了广大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根据省、吉林市关于2017年前淘汰城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15年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磐石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一)淘汰改造任务
2015年计划淘汰城区27家洗浴业28台燃煤小锅炉,2016年计划淘汰城区11家自行供热单位的12台燃煤锅炉,2017年计划淘汰磐石开发区内25家29台10吨及以下生产取暖燃煤锅炉(包括窑炉)。
(二)热源建设任务
供热企业要通过实施技术改造更新,提高城区供热能力和环保标准,满足供热需求和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需要,保证入网用户的需求。
(三)气源建设任务
燃气公司要积极谋划天然气引进工程,扩大燃气覆盖面。同时,要加快天然气储备库建设进程,提高我市气源保障能力。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6月15日—2015年7月30日)。市政府根据城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向燃煤小锅炉使用单位下达限期改造决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8月1日—2017年11月30日)。市政府根据燃煤小锅炉淘汰计划,组织实施小锅炉改造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其中,洗浴业企业燃煤小锅炉要在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淘汰任务,生产取暖燃煤小锅炉分别在2016年10月15日和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每年11月至下年2月)。企业(业户)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项目完成后,改造单位填写《验收申请表》,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市环保局要及时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相关政策规定,兑现奖励扶持政策。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燃煤小锅炉淘汰指导工作。
(二)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燃煤小锅炉改气改造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的单位依据《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三)市住建局负责做好采暖燃煤小锅炉集中并网、集中供热热源配置、并网费减免等工作;组织推进城市供热供气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燃煤小锅炉改造及并网需求。
(四)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依法拆除燃煤小锅炉使用业户的违章建筑,免收工程挖掘占道费。
(五)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环保部门移交的涉及环境违法案件及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其它违法案件。
(六)市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七)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八)市发改局负责上报新增天然气用量指标,协调落实天然气资源,制定“煤改气”优惠价格及燃气工程建设配套费等优惠政策。不再审批涉及10吨以下燃煤锅炉项目。
(九)市工信局负责协助做好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十)市财政局负责燃煤小锅炉淘汰补贴和奖补资金的评审、拨付及使用监督工作,奖补资金由环保排污费列支。
(十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上级发证机关吊销应予淘汰、关闭的承压小锅炉使用登记证。
(十二)磐石检修分公司负责对未完成燃煤设施淘汰要求的单位(个人)采取停电措施。
(十三)各供热公司和天然气公司负责加快实施热源、气源保障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热源、燃气改造工程建设。
(十四)各街道、磐石开发区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好本区域内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四、相关支持政策
全市燃煤小锅炉淘汰建设实施以改造单位为主。为加快淘汰进程,调动改造单位积极性,借鉴吉林市和其它地区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对淘汰燃煤小锅炉改造实施“以奖代补”、“煤改气”优惠政策,该相关支持政策只适用于列入市政府2015年淘汰计划,并且按规定完成治理任务的市区内洗浴业燃煤小锅炉,其它燃煤小锅炉淘汰暂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一)对煤改气锅炉补助。洗浴业燃煤小锅炉淘汰更换燃气锅炉1吨(含1吨)以下政府一次性给予每台6万元的资金补贴;1吨以上一次性给予每台10万元的资金补贴。
(二)使用燃气的优惠政策。洗浴业燃气小锅炉由天燃气公司负责铺设管道施工到用户,用户可直接使用,并免收用户燃气入网费;天燃气公司铺设燃气管道扣除利润部分的费用由市政府给予50%的补贴;按规定改造后的浴池营业期燃气费按发改部门核定的成本价格执行。
(三)减免相关收费。燃气改造施工期间免收占道费,管道工程挖掘路面及绿化恢复按成本价收取。
(四)规范相关程序。实施改造燃气小锅炉必须按规定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所有优惠政策在项目改造工程结束和有关部门和单位验收合格后,奖补资金一次性补贴到位。
(五)严格执行淘汰计划。对于列入2015年计划而未完成淘汰改造任务的浴池小锅炉,市政府将在2016年强制淘汰,且不再给予任何优惠政策。对拒不淘汰的业户将依法予以关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形成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量大,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确定的责任分工和部门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推动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按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列入市政府淘汰计划的燃煤小锅炉,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各单位和业户不按规定执行或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淘汰任务,仍然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依法采取限期治理、按日处罚、查封扣押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并将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附件:1.磐石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5年磐石市城区浴池燃煤小锅炉淘汰计划表
附件1
磐石市淘汰燃煤
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汪彦华 副市长
副组长:陈宝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矫林岩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于国民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邱 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延军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 力 市公安局副局长
侯 锋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刘向武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惠玲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包学民 市信访局副局长
毕 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增 磐石检修分公司副经理
刘 垚 大地燃气公司经理
王秀岩 福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祁长贵 东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 锐 河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传民 磐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矫林岩(兼)、副主任:于国民(兼),联系电话:65251507。
附件2
2015年磐石市城区浴池燃煤小锅炉淘汰计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锅炉型号 |
锅炉数目 |
锅炉吨位 |
用途 |
1 |
金海湾汉浴馆 |
LSG-0.7 |
1 |
1 |
生产 |
2 |
华丰浴都 |
LSG-0.7 |
1 |
1 |
生产 |
3 |
吉祥夜洗浴 |
CLS1.05-85/60/152 |
1 |
1 |
生产 |
4 |
金都宾馆 |
LSG-0.5 |
1 |
0.7 |
生产 |
5 |
鑫华宾馆 |
CWH85/60-AII |
1 |
1 |
生产 |
6 |
瑶池洗浴 |
DZG1-1.0-184 |
1 |
1 |
生产 |
7 |
夜明珠洗浴 |
CLRG43-NW-85 |
1 |
0.5 |
生产 |
8 |
莲花池洗浴 |
DZW0.5-0.7 |
1 |
0.7 |
生产 |
9 |
天池洗浴 |
LSG-0.4-AII |
1 |
0.7 |
生产 |
10 |
春城宾馆 |
LHG-0.35 |
1 |
0.5 |
生产 |
11 |
群鹤洗浴 |
CLSG-AX |
1 |
1 |
生产 |
12 |
红大洗浴 |
CWS-0.7-MW |
1 |
1 |
生产 |
13 |
日月潭宾馆 |
LSG-0.7-0.4/151/AⅡ |
1 |
1 |
生产 |
14 |
丽江春洗浴 |
LSG-0.7 |
1 |
1 |
生产 |
15 |
隆昌洗浴 |
COZ0.7-1.0/55/XM |
1 |
1 |
生产 |
16 |
阳光浴池 |
LSG0.2-0.4 |
2 |
0.2 |
生产 |
17 |
湘泉浴池 |
CLSG0.7-85/60- AⅡ |
1 |
1 |
生产 |
18 |
水浴都大众浴池 |
LSC0.7- AⅡ |
1 |
1 |
生产 |
19 |
湘华宾馆 |
LSC0.7-1.0 |
1 |
1 |
生产 |
20 |
北亚宾馆 |
CLSG0.7-85/60 AⅡ |
1 |
1 |
生产 |
21 |
北亚女子会馆 |
CLSG0.49-85/60 AⅡ |
1 |
0.5 |
生产 |
22 |
鸿源浴池 |
CSLG0.5-85/60 AⅡ |
1 |
2 |
生产 |
23 |
水玲珑浴都 |
CLSG0.7-0-85/60- AⅡ |
1 |
1 |
生产 |
24 |
开发区大众洗浴 |
DZL/0.7 |
1 |
0.7 |
生产 |
25 |
铁西浴池 |
DZL/0.5 |
1 |
0.5 |
生产 |
26 |
博仁医院浴池 |
DZW1-1.0-AII |
1 |
|
生产 |
27 |
白云宾馆 |
DZW0.7-AII |
1 |
1 |
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