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石市2022年政府预算再次调整(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
关于磐石市2022年政府预算
再次调整(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磐石市2022年政府预算再次调整(草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再次调整原因
根据我市2022年前10个月预算收支实际进展情况和后两个月预算预计执行情况,为保证年度预算正常实施,有必要对政府预算做再次调整。
二、2022年政府预算再次调整(草案)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收入计划安排。
我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计划为112,01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9,788万元,同比减少38%;地方级财政收入计划为70,0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6,800万元,同比减少27%。调整后的地方级收入计划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地方级税收计划为30,852万元,分税种计划为:⑴增值税7,754万元;⑵企业所得税3,324万元;⑶个人所得税1,135万元;⑷资源税2,546万元;⑸城建税2,710万元;⑹房产税3,010万元;⑺印花税1,444万元;⑻城镇土地使用税2,180万元;⑼土地增值税 2,240万元;⑽车船使用税2,500万元;⑾耕地占用税2,370万元;⑿契税-761万元;⒀环保税400万元。
非税收入计划为39,148万元,各项非税计划为:⑴专项收入(含教育附加收入1,380万元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58万元)3,800万元;⑵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950万元;⑶罚没收入3,100万元;⑷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300万元;⑸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36万元;⑹捐赠收入1,816万元,(7)其他收入246万元。
2.支出计划安排。
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469,984万元,比上次预算调整减少81073万元,市本级安排支出341,363万元,比上次预算调整减少101,025,主要原因:一是按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的通知》(吉财办〔2021〕900号)有关规定,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支付结余不能列入当年支出,需结转下年使用;二是根据地方级收入的下降情况,合理调整本年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后各项目支出计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92万元,其中市本级28,478万元;
(2)国防支出330万元,为市本级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2,712万元,其中市本级12,569万元;
(4)教育支出66,700万元,其中市本级61,104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279万元,为市本级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48万元,其中市本级6,39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02万元,其中市本级53,766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34,892万元,其中市本级29,480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0,498万元,其中市本级3,262万元(含新增一般债券支出5,131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48,07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4,104(含新增一般债券支出11,00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79,373万元,其中市本级38,816万元(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2万元;含新增一般债券支出810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9,902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7,630(含新增一般债券支出22,000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796万元,其中市本级6,776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2万元,其中市本级452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69万元,为市本级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4,153万元,其中市本级3,161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12万元,为市本级支出;
(18)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1,744万元,为市本级支出;
(19)债务付息支出18,793万元,为市本级支出;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0万元,为市本级支出;
(21)其他支出23,720万元,包括职工正常升级、年终一次性奖、绩效奖、乡镇工作津贴等工资性支出等,为市本级支出;
(22)预备费7,000万元。
3.预算平衡情况。
调整后的2022年计划总财力为623,561万元,比上次预算调整增加55,718万元,主要是纳入了上级已下达的专项补助收入和债券转贷收入。计划总财力包括地方级收入70,000万元、省财力性补助收入142,710万元、省专项补助163,79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4,8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400万元、调入资金41,000万元、上年结转99,8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623,561万元,其中:预算支出469,984万元(含新增一般债券支出38,941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38,4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37,617万元,年终结余77,570万元,调整后的收支预算是一个平衡的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2022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调整为170,729万元,比上次调整预算增加49,860万元,主要增加了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并根据2021年执行情况增加了上年结余。调整后的总收入计划包括:基金预算收入50,531万元、省补助收入4,7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6,700万元、上年结余38,780万元。具体预算收入项目安排如下:
(1)污水处理费收入38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60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1,500万元;
(4)彩票公益金收入30万元;
(5)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8,261万元。
2.2022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调整为170,729万元,全部安排为基金预算支出,具体项目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万元,其中市本级506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40,399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8768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支出3784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36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38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安排支出181万元;
(3)农林水支出54万元,为市本级支出;
(4)其他支出103,189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96万元(本级安排312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2,090万元(本级安排37379万元);
(5)债务付息支出11,283万元;
(6)债务发行费支出67万元;
(7)债务还本支出786万元;
(8)年终结余14,070万元。
3.2022年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计划收支相抵为平衡。
(三)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
2022年初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605,861万元,2022年新增债券147,300万元,比上次调整预算新增37,400万元,计划偿还债务31,270万元,2022年末债务余额预计为721,885万元。
现呈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